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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品牌网 时间:2016-06-17 10:48 来源:本站 作者:品牌网 点击量:141次
中国品牌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是区人力资源局就业促进民生工程之一,主要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原铜陵县人力资源局、铜陵县财政局《转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铜人〔2015〕144号)精神,现将已征集到的第一批公益性岗位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安置人员范围: (一)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 (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 (四)失地(失林)人员; (五)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六)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 (七)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 二、政策待遇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一)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五项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二)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困难人员个人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组织起来就业实体录用就业困难人员按此标准执行)。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三、岗位信息
四、说明 1、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经认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2、有就业意向的就业困难人员请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区劳动就业服务局或相关单位办理求职登记。 联系电话:0562-8826739 0562-8811253 3、区劳动就业服务局适时组织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对接,使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铜陵市义安区人力资源局 2016年5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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