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雨 22℃/15℃ 北风
  首    页
  中国金奖产品
  中国银奖产品
  中国绿色食品
  中国世界遗产
中国世界品牌500强
中国品牌500强
中国最具竞争力品牌
中国绿色之星产品
中国世界地质公园
中国世界名牌产品
中国名牌产品
省市名牌产品
中国有机食品
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中国世界金奖产品
中国世界银奖产品
中国工业大奖产品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
国家4A级旅游景区
中国政府质量奖
中国全国质量奖
省市政府质量奖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中国驰名商标
省市著名商标
中国工业品牌百强
国家地理标志商标
国家自文非物质遗产
中华老字号
省市老字号
中国专利奖
国家出口免验企业
国家地质森湿公园
中国名牌农产品
省市名牌农产品
国家重点新产品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中国行业品牌榜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

· 新政策我州70余户企业受惠

中国品牌网 时间:2015-10-21 08:14 来源:本站  作者:翁崇琪   点击量:123次

  中国品牌网讯:近日,记者从州国税局所得税科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让小微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经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之间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将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国家继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从2015年1月1日起享受减半计征企业所得税后又一重大优惠政策。

  江玉麟说:“2014年,我们的净利润达到了22万。而国家政策规定,年应纳税额在20万以下才可以享受10%的优惠,但是我们正好在20万之上,最后企业缴纳了近4万元的所得税。若公司今年的营利水平仍为22万元,第4季度起,则将完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本次调整为小微企业在创业创新发展中给予极大的政策支持,将有更多的企业能够享受更多更大的红利。”州国税局所得税科科长陈向阳说。

  截至6月底,我州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小微企业有67户,经过这次政策调整,预计将增加9户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招聘英才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中国品牌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

中品网(北京)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全权负责运营维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4427998

北京环盟国际文化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140569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