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红河卷烟总厂荣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及奖牌。
2004年度中国企业纳税500强放榜,红河卷烟总厂位居中国企业纳税500强第18位。
2004年5月,红烟被红河州人民政府授予“2003年度红河州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这是我厂连续三年获此荣誉。
2003年,红烟获“全国质量效益型企业”称号。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授予红河卷烟厂“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先进集体”称号。
1999年8月19日,全国公共关系协会授予红烟“公共关系楷模”称号,并由会长李道豫先生(原常驻联合国大使、第49任驻美大使)为我厂颁授了奖牌。
1999年4月,中国企业联合会(原中国企业管理协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给红烟颁发了“中国企业管理杰出贡献奖”。
1998年2月,红河卷烟厂获全国烟草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
199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授予红河卷烟厂“八五期间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1997年5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红河卷烟厂“五一劳动奖状”。
1997年3月,红烟企业获全国烟草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1997年3月,在云南省公布的78个名牌(包含省内各行业)产品中,“红河”牌名列第七。
1995 年5月,红河卷烟厂被国家烟草专卖局评为全国烟草系统先进单位。